【佛遺教經解研修第十四集】
貢高煩惱障對治與乞食降心
一、聞:原典與導讀
恭錄原典:
二貢高煩惱障對治
經:汝等比丘。當自摩頭。已捨飾好。著壞色衣。執持應器。以乞自活。自見如是。若起憍慢。當疾滅之。增長憍慢。尚非世俗白衣所宜。何況出家入道之人。為解脫故。自降其身而行乞耶。
解:文有二節。初汝等比丘下。正設對治。二增長憍慢下。較量不應。初中有五句對治。一當自摩頭。則無冠冕以嚴首。二已捨飾好。則無佩劍以飾身。三著壞色衣。則無五彩以煥服。四執持應器。則無僮僕以供役。五以乞自活。則無帑藏以積財。故應用智慧常自觀察。設起憍慢。便應疾疾滅除之也。壞色衣。即三種袈裟。及一切下裙坐具等。皆用青黑木蘭三種壞色。應器。即鉢多羅。體色量三。皆悉應法。體惟瓦鐵二物。色則熏如鳩鴿。量乃隨腹大小也。次文舉白衣較量。白衣尚不宜憍慢。況求解脫者耶。
名詞釋義:
壞色衣指袈裟與下裙坐具等,以青、黑、木蘭三色染製,破壞正色。應器即鉢多羅,其體、色、量皆須契合戒律規範。體限瓦鐵,色如鳩鴿,量隨腹部大小。白衣泛指世俗在家人。帑藏指庫房,用以積聚財物。
白話導讀:
世尊教示比丘,應常摩頭頂,思維自身已捨棄世俗裝飾,穿著壞色衣,手持應量器,以乞食維持生命。見自身形相如此,若生起憍慢之心,應即迅速滅除。增長憍慢尚不適宜世俗白衣,何況出家入道之人。為求解脫,自降身分而行乞食。蕅益大師將經文判釋為二節。第一節為正設對治,以五句經文對應五種觀察法。自摩頭對應無冠冕,捨飾好對應無佩劍,著壞色衣對應無五彩,持應器對應無僮僕,乞自活對應無帑藏。第二節以白衣作較量,明示出家求解脫者更不應生起憍慢。
二、思:義理深究
核心宗旨:
出家行者藉由觀察自身形相與乞食活命之本分,滅除憍慢以契入解脫道。
法義剖析:
蕅益大師將本段經文結構判釋為正設對治與較量不應兩大節。於正設對治之中,大師依經文析出五句觀察法,將出家行者之外在形儀與世俗之尊榮作嚴格比對。經文言當自摩頭,大師判為無冠冕以嚴首。經文言已捨飾好,大師判為無佩劍以飾身。經文言著壞色衣,大師判為無五彩以煥服。經文言執持應器,大師判為無僮僕以供役。經文言以乞自活,大師判為無帑藏以積財。此五種行相對應,乃藉由檢視身分標誌,破除世俗權勢與財富之執取。大師復對壞色衣與應器進行名相解析。壞色衣涵蓋三衣與坐具,皆依青黑木蘭三色以壞其原色。應器即鉢,其規範嚴格,體限於瓦鐵二物,色需熏如鳩鴿,量須隨行者食量大小。體色量三者皆須應法,方符戒律。於較量不應一節,大師依經意對比在俗白衣與出家行者。明示白衣尚不宜生憍慢,求解脫者既已捨棄世俗,自降身分行乞,則無生起憍慢之立足點。註解邏輯由外在身相之殘缺,推演至內在心念之防護,以儀軌收攝慢心。
究竟指歸:
依外在形儀之簡樸與無所有,反照內心,破除潛藏之我相與優越感,確保心念安住於解脫正道。
三、修:省思與討論
導歸實踐:
日常行持須隨時覺察身分。遇有憍慢心起,應即觀察自身所受用之物資皆為十方信施,無可矜誇。以退讓與自降其身之行止,對治貢高我慢。
內省引導:
檢視己身於修學佛法或行持戒律時,是否生起優於他人之慢心。反思日常穿著與器用是否符合簡樸之旨,有無藉此增長虛榮。
總結討論:
探討外在行儀與內在降伏憍慢之關聯。研析如何於物資豐沛之環境中落實自降其身與知足之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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