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佛遺教經解研修第二十八集】
無常觀門與除滅惡病怨賊之理
一、聞:原典與導讀
恭錄原典:
三重說有為無常相勸修
經:是故當知世皆無常。會必有離。勿懷憂惱。世相如是。當勤精進。早求解脫。以智慧明。滅諸癡暗。世實危脆。無堅牢者。我今得滅。如除惡病。此是應捨之身。罪惡之物。假名為身。沒在老病生死大海。何有智者得除滅之。如殺怨賊而不歡喜。
解:文有二意。從初至無堅牢者。正明無常觀門。以勸勤修。從我今得滅以下。是引己作證也。佛妙色身。等真法性。無量功德莊嚴顯現。而云是罪惡物。喻以惡病怨賊者。示同凡夫。令警省耳。三斷疑流通竟。
名詞釋義:
無常,謂有為法生滅遷流,無有固定常住之相。危脆,指事物本質危險脆弱,易於敗壞。癡暗,指無明煩惱覆蔽本心,不見真實法理。等真法性,謂佛之應化色身,其體性等同真如理體。
白話導讀:
經文宣示,世間事物皆屬無常。聚會必有離散,無須懷抱憂惱。世間相狀固然如此,應當精勤修持以求解脫。以智慧之明,滅除諸種癡暗。世間本質危險脆弱,無有堅固之物。佛陀宣告自身今入滅度,猶如除卻惡病。此色身乃應當捨棄之物,為罪惡之聚,僅假名為身,沉沒於老病生死之大海。具備智慧者能將其除滅,猶如誅殺怨賊而無不歡喜。蕅益大師註解指出,此段經文具備二重含意。自起首至無堅牢者,闡明無常觀之法門,用以勸勉精勤修習。自我今得滅以下,為佛陀引述自身作為驗證。佛陀之微妙色身,等同真如法性,乃無量功德莊嚴所顯現。經文中稱其為罪惡之物,並以惡病與怨賊為喻,乃為示現等同凡夫,以達警惕省思之效。至此斷疑流通分宣說完畢。
二、思:義理深究
核心宗旨:
明示世相無常危脆之理,依無常觀門勤求解脫,並借佛身示同凡夫入滅以破除色身執著。
法義剖析:
經文確立有為法無常之定則。世相流轉,聚散有時,以此理截斷憂惱之情。經文由對世相之認知轉向實踐,提出以智慧明滅諸癡暗。蕅益大師將經文判分為二意。前段確立無常觀門,由知無常、達世相,進而生起勤精進、求解脫之行,終以智慧破除癡暗,了達世相危脆。後段為佛陀引己作證。大師依天台教理簡別佛身與凡夫身之實質差異。佛之色身等同真法性,乃無量功德莊嚴顯現,本非罪惡之物。然經文以應捨之身、惡病、怨賊稱之,大師釋此為示同凡夫之舉。藉由極力貶抑色身,彰顯老病生死大海之怖畏。智者除滅色身視同殺怨賊,乃對治凡夫對於色身之深重貪愛。
究竟指歸:
確立無常觀為破除身見之樞紐。了達色身實為惡病怨賊,於生死大海中捨棄貪愛,以智慧契入解脫之境。
三、修:省思與討論
導歸實踐:
日常修持須建立無常觀。臨對世間人事聚散,依世相如是之理遣除憂惱。觀視自身屬假名,為惡病怨賊之聚,不生貪著。修淨業者,深信娑婆身心危脆,以信願持名為智慧明,求生極樂以達解脫。將臨終捨報視如除惡病、殺怨賊,無有留戀。
內省引導:
檢視自身對色身與世間眷屬是否存有堅牢常住之妄想。於身患疾病或臨對衰老時,是否隨境生惱,或能如實觀察其為應捨之假名。
總結討論:
探討無常觀於對治凡夫身見與癡暗中之運作模式。分析佛陀示同凡夫、視身如賊之教說,於行者捨離執著之實際效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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