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海觀瀾】 護禁成道與懺悔拔根
【聞:原典與白話】
增益阿含經釋道安序云。此二阿含。其中往往有律語。外國不通與沙彌白衣共視也。而今已後。幸共覆之。使與律同。此乃茲邦之急者也。斯諄諄之誨。幸勿藐藐聽也。廣見而不知護禁。乃是學士通中創也。
增益第二卷云。所謂戒者。息諸惡故。戒能成道。令人歡喜。戒瓔珞身。現眾好故。夫禁戒者。猶吉祥瓶。所願便尅。諸道品法。皆由戒成。如是行禁戒者。成大果報。諸善普具。得甘露味。至無為處。
第五卷云。設有作重罪。悔過更不犯。此人應禁戒。拔其罪根原。
白話導讀:
晉代釋道安法師於《增一阿含經》序文指出,阿含經中常有涉及比丘戒律之言辭。西域諸國依循律制,不令沙彌與在家白衣共同閱覽此等律語。法師呼籲中土亦當將其中律語隱覆,與正統律部規範保持一致,此乃當時佛教界之要務。法師反覆教誨,警示學人不可輕忽。若僅求廣博見聞而不解護持禁戒,實為學者求道過程中常見之深弊。
《增一阿含經》第二卷闡釋戒之本義。所謂戒,以止息諸惡為體,能成就道業,使人得法喜。戒德如瓔珞莊嚴其身,能顯現種種善好之相。受持禁戒猶如持有吉祥寶瓶,所求善願皆得剋期成就。三十七道品等諸法,無不由戒而生。受持禁戒者,能成就殊勝果報,圓滿諸善,證得甘露法味,乃至契入無為之境。
同經第五卷言及,若有造作重罪之人,能生慚愧心懺悔罪過,誓願後不復造。此等行者亦當受持禁戒,藉由戒力拔除罪業之根本源頭。
【思:法義深析】
廣學與護禁之辨
學人研教,常以多聞為尚,然道安法師特點出廣見而不知護禁,乃修學之大患。經教為明理之具,戒律為實踐之基。若徒具廣博知見,而不以戒律檢束身心,則知見僅流於世智辯聰,無益於斷惑證真。西域不通沙彌白衣共視律語,非為吝法,實為防範未受具足戒者輕慢律儀,或生起分別輕慢比丘之心。隱覆律儀乃護念未受戒人之慈悲,確保四眾弟子各安其位,以護禁為首要,方得經教之實益。
戒為萬善之基與道品之源
戒以息諸惡為體,成佛道為用。惡法既息,心體澄淨,故能生歡喜。戒德瓔珞非外在之飾,乃持戒清淨所顯之性德莊嚴。經喻禁戒如吉祥瓶,蓋因持戒能防非止惡,心不散亂,所發善願皆有清淨心為本,故所願便剋。三十七道品皆以戒為定慧之基。無戒則定慧無所依止,定慧無基則道品不成。戒為成就大果報、得甘露味、至無為處之根本樞紐。
懺悔拔根與戒力重光
經教言及作重罪者之對治,首在悔過更不犯。罪從心起將心懺,心若滅時罪亦亡。然僅賴懺悔不足以斷除惡法相續,故懺悔之後必輔以受持禁戒。戒有防非止惡之功,能於起心動念處截斷惡業相續之流。拔其罪根原,非僅消除已造之罪相,實賴持戒之功,將向惡之習氣轉為向善之定力。懺悔與持戒相輔相成,方能令行者重獲清淨,契入法性。
【修:省思與討論】
第一參:檢視自身研習經教時,是否偏重於廣博見聞,而未落實以戒律檢束身心?
第二參:面對自身過失,除自責悔過外,如何於日常之中透過持戒防非止惡,斷除造作過失之根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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